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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車與子車保險問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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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/08/16 16:18 所屬群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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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是權利車或是老舊的子車 對於汽車強制險不容忽視
保險時間假過期太久沒有再續保或承保的人要注意了 有的人說3000 也有的人說6000 總之 最好兩台能保就都保就好 以免大失血 網路追追追/ 小心紅單上強制保險逾期?是真是假為你說分明~ 現代人保險一堆,有的是「自找」的,有的是政府強迫你交的。通常被強迫的,就容易被忘記。忘記了會怎麼樣呢?罰錢,罰很多錢。網路上有一封信在呼籲大家「強制保險逾期,千萬不要被開單,不然就罰六千。」真的嗎?真的。 這一回,網友秀鳳也幫大家找好資料了。 先來看看民國85年12月27日就公布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(資料來源:中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)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4條規定汽車所有人未依本法規定投保本保險,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投保者,其處罰依下列各款規定: 一.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,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,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。 二.未投保汽車肇事者,除繳交第一款之滯納金外,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,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。 前項之機關,得視需要設置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機構;其設置辦法,由交通部會同財政部定之。 換句話說,依照規定,保險逾期就是罰六千,而且是,至少六千。(有網友說他只被罰3600,不過我們怎樣也找不到罰3600的條文,不知道那是什麼情形) 再者,按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的規定:「公路監理機關於執行路邊稽查,或警察機關於執行交通勤務時,對於未依規定投保本保險者,應予舉發。」警察若發現你的保險逾期而不舉發,反而是失職了。 總而言之,與其研究如何哀求警察,不如多注意自己的保險是不是過期吧。 http://dragonlion.pixnet.net/blog/post/39015267-%E5%B0%8F%E5%BF%83%E8%A2%AB%E4%BA%A4%E8%AD%A6%E6%94%94%E6%9F%A5%E9%81%95%E8%A6%8F%E9%96%8B%E7%B4%85%E5%96%AE%E4%B8%8A%E5%A4%9A%E5%8A%A0%E4%B8%80%E9%A0%85%E5%BC%B7%E5%88%B6%E4%BF%9D
2016/03/29 0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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